出死入生——馮小明

賴朱芳編撰

人生中的險惡很多,一不留神,就會有生命的危險!沒有任何的預警,一下子就會失去寶貴的生命!!

在我的記憶中,我曾經多次處於失去寶貴生命的處境中!約6歲,我看見一瓶粉紅色的肥皂液,我差不多咽下了半瓶,父母才發現,急忙送我去醫院,在途中我吐了一身,才保住了我的小命。約十二歲,我經常踏單車到處遊玩,有一次,在一個巷口撞倒一部電單車,被它壓在身上,幸好沒有什麼後遺症。約十四歲,我非常喜歡戲水,但不懂游泳,有一次在深水處遇險,幸好能摸著邊緣,漫漫爬到淡水處而獲救。約十六歲,半夜跟從舅舅逃離越南,我在大船邊小便,一個大浪打過來,差一點把我拉到海裏,而喪失生命。我心裡感覺到:在冥冥中有一雙大手,保存了我的生命!

我所遇上的最大危險,應該是逃離越南的過程!有一晚,舅父來我家與母親告別,明天他就上船離開越南,我媽媽即時鼓勵我,與舅舅一同坐船偷渡去美國吧!當晚,她給了我一百塊美金,一個戒子和三件衣服, 就與母親話別,去了其他城市,等候出發!我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,只在一夜之間,就離開了越南,也離開了我的親戚朋友。

我舅舅坐的船是半公開的難民船,船主給了公安一定數目的錢,不查截我們;但如果給其他公安攔截了,我們就需要坐監牢。原本容納100人的船,竟然坐了300人,每個人都排排坐,連伸腳的空間都沒有!目的地是泰國,卻被拒絕登陸。那就轉去馬來西亞,卻遭遇機槍對待。只好往印尼方向前進;在半途中,遇上另一首船,他們忠告我們必須轉換航線,避開海盗,免受殘害。于是,船主走了另一條水路,幾經艱辛,才去到印尼!但當地政府只容許我們,在鄰近的六個荒島上暫居,自力更新,我們在島上過了8個月的非人生活。

1980年,那時,我己經16歲了!終於被美國收容,我們被轉到星加波,等候飛機接我們去美國,與親人團聚。原本以為,可以開始過一個正常的生活!誰知,我竟然遇上一個騙局!!同船的人告訴我,你不能帶美金入境美國,你將你的100元美金交給我,我給你一個美國地址,到那裡找我,我還給你。另一方面,我被表兄妹們欺凌,無法生活;只有要求政府另找一個新的監護人, 那人對待我更不如人意!這些遭遇,導致我對人失去了信心,並且心生怨恨;我對自己說:以後只有靠自己,自力更生,才能有美好的生活。有人曾經對我說過:以你目前的條件,一定沒有能力可以讀大學的!我卻告訴自己,我一 定不能給他小看,我就拼了命去完成了大學課程,可以在美國立足了!

1986年,有同學帶我參加教會的聚會,我深受感動: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求耶穌赦免我以往的一切罪惡過犯;誠心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,身心靈都獲得了釋放,有了出人意外的平安,可以恕己恕人,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重新開啟我的新生活。我更接受耶穌作我生命的主,從此之後,我用禱告的心,立定志向: 我以榮神益人,作我人生的目標和方向,天天與神同行,成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,行事為人,謹守遵行主的教訓,立己立人。

可以來到美國,是神給我莫大的恩典,更是我一生最大的祝福!因為,我可以靠著主耶穌,拯救我脫離了罪的權勢和死的毒鉤,擺脫了罪的轄制;更給了我一個新的生命,可以承受永生,可以成為一個自由的人,更可以出死入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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