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娛樂?首先,讓我們從中文字義入手。娛者:喜樂貌也。樂者:喜也、樂也、安也,两者都與內心情緒 表達有關。樂者還有一個意思,興趣也,古語有云: “智者樂山,仁者樂水。” 多親近大自然,就能增加智慧,啓發仁義。
在一般民眾的心目中,娛樂等於休閑時候所作的某些活動,多與視覺,聽覺有關。因此凡是與歌唱、電視、電影、舞蹈、戲劇、演奏有關的行業,我們统稱它們為娛樂事業。在娛樂界工作的人士被稱為藝人。
有人稱娛樂是人生的潤滑劑,又可比喻為調節器,它的目的很簡單,主要是幫助人們放鬆情緒,調整身心,和有益健康。至於內容和性質就因人而異,男女有差別了。
其實廣意來說,娛樂所包含的範圍很廣泛,還可包含閱讀、集郵、收藏、寫作、旅遊、打球、游泳、跑步、遠足、健身、步行、購物、呼朋喚友、默想、打麻雀、下棋、書畫、上茶樓,甚至吃東西或睡覺……..等。只要能夠達到愉情養性的目的,就可以稱它為娛樂了。
美國的生活很緊張,特別在教養孩子方面,父母親的壓力很大!學校只提供知識的教導和社交方面的機會,自由度很大,家庭作業不多。對孩子在德育、體育、技能和社會參與方面,都需要家長們動腦筋,花心思,才能培養出一個全方位的孩子。父母必須在繁重的工作之餘,替孩子們設計一套培育方案,要兼顧身心靈三方面的需要,寓學習於娛樂,以便追得上社會對孩子們的要求。
當孩子可以領悟大人對他們的反應開始,我抱著她時就會逗她玩,如點指乒乓、點蟲蟲、甚至隨著音樂,手舞足蹈一番,隨時加強她的音樂感。當她可以提筆會意時,無論在那裏,我隨身帶備紙和筆,一有機會,我就在紙上劃一個圓或一條線,她就能隨意變出一朵花或一棵樹來。當孩子可以獨自參加游泳班時,我就替她們報名參加,雖然老大抗議在班裏她是最大的一個,但卻是學得最快最好的一個。當她們可以學習技能時,我就設法提供機會給她們,盼望她們能夠從小獲得啟發,以致能培養出興趣來,可以自娛,可以減壓。
在整整二十一個年頭裏,我忙得不亦樂乎,她們也學得不亦樂乎!她們開朗爽直,她們身材勻稱,她們健康和樂,她們守時合群,總算不過不失地長大了!!
在二十世紀裏長大的孩子們,他們大多從遊戲中學習,視工作如娛樂,以閱讀自娛,以運動耍樂,以交友尋樂。時時講求輕鬆愉快為目的,任何時候都在享受娛樂。故我們作父母的,應該向他們看齊,用娛樂的精神, 隨時找緊可放鬆情緒的機會,視生活、工作於娛樂,好好的活一趟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