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願意嫁你為妻,終生愛你、同甘共苦、同病相憐、有福共享、有難相扶……” 我衷心說出以上的誓言,與相愛五年的男友結了婚。婚後不久,就跟隨丈夫移民美國,與丈夫的家人同住。不知是否環境轉變,我的類風濕關節開始疼痛起來,比在國內時嚴重。我需要醫療照顧,但限於移民法,丈夫的親人必須全額承擔我的醫藥,他們就強逼我的丈夫跟我離婚,我走進了死蔭的幽谷!
我找到一份售餅的工作,搬出了大家庭、補領了綠卡、找到一位好醫生、病情受到控制。因911事件,我申請了醫療補助卡。又找到一個安樂窩,與一位八十多歲的婦人同住,我們相處融洽,情如至親。加上我認識了一群基督徒,她們無條件的付出,讓我看見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,讓我體會何為愛,讓我明白 神的大能和恩典,在軟弱的人身上顯得完全。在二零零零年藉著浸禮,我歸入了主的名下。但被遺棄的滋味很苦很澀,想家的次數越來越密,難耐思鄉情切,我懷著破碎的心踏上回中國的歸途。
哭倒在親人懷中,再沒有勇氣離鄉背井了。父兄們花盡所有,盡其所能,想盡辦法,尋醫覓秘方,但我的病情卻每況愈下。全身關節開始變硬變形,疼痛也不斷增加,無時無休;心志也相當薄弱,常向母親發脾氣,她只有好言勸慰我,含淚接受我的頂撞。在沒有醫藥,只有親情的情況下,等死是我唯一的出路!
在十一個月之內,美國的基督徒常與我保持聯絡,她們比我還緊張,常催迫我返回美國就醫,不能再耽延病情了。但要我離開親人,抱著變了形的關節,在舉目無親的美國,獨自與病魔爭戰,我非常徬徨不安。我怕我懼,我哭我笑,我行我住,都要自理,我有能力承擔嗎?!
在國內,我有食有住,有親有愛;在美國,我有醫有藥,有朋有友。要在兩者間權衡輕重,談何容易呢!終於我帶著親人的眼淚,懷著對 神的信心,踏上了回美的航機,藉著 神對我的應許和顧念,我重新開始走進這條移民路上。
神奇妙地為我保留了以往的住處。然後找到了一位好的家庭醫生,她安排我在紐約醫院的專科部門就醫。藉著醫療,我的病情受到控制,關節比前靈活很多,至於痛的程度,我已經習慣了。家人繼續從國內匯錢給我,支持我的生活費。我!有了重生的機會。
我開始有精神去圖書館學英文,在一個基督教的中心學電腦,現正學簡易中文輸入法呢!六月份開始,我成為法拉盛xx中心的全職義工,有車馬費、有生活重心,有溫情厚愛,有良朋有益友,活得無比充實。
九月份之後,我會轉成半職同工!這個轉變對於我來說,意義重大,原來,我仍可以自力更生的!原本以為今生今世都不會獨立的了,誰知在無所不能的 神手中,卻凡事都能! 神說:“壓傷的蘆葦,祂不折斷,將殘的燈火,祂不吹滅….”,一點都不假呀!!